11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对该院近年来审理的典型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介绍。二中院调研发现,由于涉及伤残甚至死亡,医患矛盾较为尖锐,化解矛盾的难度要大于其他民事案件。其中,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双方不信任增加,容易引发纠纷。二中院呼吁,医院应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 无论是这几起典型案件,还是其他医疗纠纷案件,只要医院或医生被判担责,皆因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病历书写规范》第十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等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医生的告知义务与沟通方式,因医生没有履职尽责而导致医疗损害,法律就会出手干预。法律守护的是患者的基本权利,这条底线一旦被突破,患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将无法得到保障,诊疗行为将充满风险。 不过,仅仅满足于“不违法”,医患沟通很难确保通畅,医患互信关系也难以建立。在很多医疗纠纷案件中,医务人员无须担责或只需承担微小责任,
医患沟通既要固守底线 也要多些理解担当
2021-11-12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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