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 我们企业从事肉类和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听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对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采取两种不同的注册模式,能否讲解具体的政策要求? 浙江读者 刘女士 刘女士: 您好。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了第24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新规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引入《食品安全法》风险管理原则,对18类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采用“官方推荐注册”模式,对18类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采用程序较简化的“企业自主申请”模式,从而进一步提升注册管理效能。您从事的是肉类和水产品业务,属于18类食品范畴,下面给您具体讲解一下相关内容。 ● 采用“官方推荐注册”模式的18类食品包括哪些? 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
18类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注册管理(海关答疑)
2021-11-12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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