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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未配头盔,发生事故谁担责?

2023-08-14 00:00:00来源: 人民网

  当前,共享电动自行车为群众出行提供了便捷,成为不少人短途出行的选择。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在消费者租用共享电动车无头盔可供使用,又不小心受伤的情况下,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小刘在某网络平台上租赁了A公司的共享电动车一辆。骑行中,小刘因车辆侧翻造成头皮撕裂伤,被送至医院治疗。小刘认为,其租赁的共享电动车未配置安全头盔、没有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网络平台公司和A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小刘诉至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两家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4.6万余元。  网络平台公司和A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强制性规定,也是安全驾驶的必然要求。但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不可能要求其随时随地携带安全头盔。”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顾正阳说,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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