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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的法学功底

2022-12-02 00:00:00来源: 人民网

   钱钟书先生被誉为“学术昆仑”,也是当之无愧的语言大师。其实,他对文史哲以外的学问,也有广泛涉猎。比如法学,仅从《围城》一书,就可看出,钱钟书对法学知识的了解并不肤浅。钱钟书的岳父杨荫杭还是著名法学家。    钱钟书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以及小说所写时代的法治概况都很熟悉。他对一些法律事实和术语信手拈来,他在《围城》中写道:“依照旧家庭的不成文法,孙子的乳母应当由祖父母出钱雇的。”这里钱钟书没有使用“惯例”“传统”等词语,而是用“不成文法”一词,让祖父母出钱请乳母这一做法具有了权威性和一定的强制性。“一切其他科目像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等等都是从外国灌输进来的,早已洋气扑鼻。”这说明钱钟书已经觉察到当时法学的知识来源问题。    他注意到,东西方传统审判和当时司法中的惯常做法,幽默地写到小说里:“汪处厚走到圆桌边,手拍桌子,仿佛从前法官的拍惊堂木”“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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