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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应保障范围

2021-05-10 00:00:00来源: 人民网

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崔元苑)今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据了解,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提升其保障供应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指导意见》,其目的主要是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等特点,将其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推动定点零售药店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 《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朝着多元化方向迈出了一步,这对于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改革等,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国家医保局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双通道”是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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