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为儿童用药药学开发提供研发思路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明确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要求,促进我国儿童药物研发。上述指导原则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试行)》包括总体考虑、药学开发考虑要点等内容,重点从给药途径和剂型的选择、原料药、辅料、包装系统和给药装置、患者可接受性等方面阐述儿童用药药学开发的特点。 该指导原则强调,新生儿生理发育具有特殊性,需要特别关注新生儿给药途径和制剂的选择。应尽量避免肌肉给药,选择皮下和静脉给药时也需要评估制剂的耐受性,应谨慎开发用于早产儿的直肠制剂。对于儿童用药中的仿制药开发,与普通仿制药要求一致,建议特别关注儿童患者的可接受性,包括包装系统、给药装置和量取装置的适用性和合理性等。 《儿科用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包括儿科用药临床药
儿童用药药学开发等两个指导原则发布
2021-01-12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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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师将成“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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