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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价可以不是“最低价”但必须是“诚信价”

2022-11-06 00:00:00来源: 人民网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预订的某品牌一款T恤预售价220元,而10月31日晚正式开售后仅需200元,令自己无法接受。不少消费者也遇到类似情况,他们纷纷表示感觉被欺骗了。不过,律师表示商家并无宣传承诺“预售是最低价”,或者“预售价格低于正式开售价”,因此在法律上没有过错,对于商家的文字游戏,消费者终究难以追责。 在“双十一”到来之前,很多商家就开展了预售活动。今年商家普遍采用的预售模式是:消费者在10月31日晚八点之前预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在这一时间节点之后两三天期间内支付尾款,如果消费者逾期不支付尾款,定金不退。为了鼓励刺激消费者提前下单,商家往往在营销过程中使用超低价、冰点价、比11月11日价格更低、每件(盒)低至××元等宣传用语,让消费者的心里痒痒的,也让消费者对预售价的优惠力度有了很高的期待。 然而,等到预售活动结束时,不少消费者发现,有些商品的直卖价竟然跌破了费了一定周折才得到的预售价,这肯定不符合消费者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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