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等长江上游主要支流上,昔日穿梭如织的渔船已经绝迹。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面对长江已经“无鱼”的窘境和日益恶化的生态,十年禁捕堪称保护长江的百年大计。目前禁捕退捕进展如何?如何提升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确保史上最严“禁捕令”落实落地?怎样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记者为此进行了调研。 1.雷霆出击,确保“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案例】 11月30日上午10时许,长江武汉渔政码头,12位执法人员代3名违禁在长江捕鱼的被告人,将73.76公斤成鱼、13.83万尾鱼苗放还长江。这是武汉禁捕后首次在长江放还鱼。13天前的11月17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判处武汉首批违禁捕鱼案,3名被告人涉及两宗案件。一宗为被告
最严“禁捕令” 共护一江鱼
2020-12-03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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