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陈海波)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和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和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 《规定》要求,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新规出台
2022-09-27 00:00:00来源: 人民网
赞
你的鼓励是对作者的最大支持
- 便利店为何能逆势扩张2022-09-27 00:00:00
- 以毒攻毒!疱疹病毒“变身”癌症克星2022-09-27 00:00:00
- 云南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例 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2022-09-27 00:00:00
- 网售处方药开闸,用甘泉滋养医疗民生2022-09-27 00:00:00
- 北京市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增至41所2022-09-27 00:00:00
- 探访阿斯伯格患者:“我的孩子这么好,怎么会得病?”2022-09-27 00:00:00
- 直播预告:以高质量党建 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2022-09-27 00:00:00
- 直播预告:党建引领学科高质量发展2022-09-27 00:00:00
- 国家卫健委:9月26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73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6例2022-09-27 00:00:00
- AI赋能医保 “惠及”你我他2022-09-2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