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这项旨在让群众看病少做重复检查、减少患者诊疗支出、改善跨院就医体验的举措,被通俗地称为“医检互认”,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 不过,也有一些读者表达部分担心:“小医院查的结果大医院认可吗?如果根据前一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医生误诊怎么办?” “医检互认”之所以会引起部分医患的顾虑,一个原因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前不久,江苏淮安市陈先生因在前一家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来到当地一家三甲医院再次就医。“两家都做了腹部CT,但诊断结果不一样,治疗方案也不一样。”陈先生说,患者不了解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会不会有
推进“医检互认” 降低患者负担(百姓关注)
2022-07-18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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