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出台以来,我国互联网诊疗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促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健康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时制定并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 《细则》明确了互联网诊疗的医药、医疗、技术等监管要求,强调了实体医疗机构在互联网诊疗中的核心位置,真正实现互联网诊疗与实体机构诊疗服务的“同质化”,让互联网诊疗回归到“严肃医疗”的本质定位,与此前的行业利好政策一脉相承,凸显了对互联网企业可持续规范发展的支持,也体现了对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促进,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医疗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乃至以数字化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健康维护体系,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细则的全面解读,要从体现“四个思维”,把握“四个准则”出发,以推动互联网诊疗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首要导向。 体现“四个思维” 一是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维。《细则》强调医疗服务流程要服从于质量和安全,在突破传统
引领互联网诊疗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22-06-10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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