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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保异地就医违法行为由就医地医保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2021-06-16 00:00:00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崔元苑)为了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程序,确保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明确,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的违法行为,由就医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处理。仅参保人员违法的,由参保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如何开展行政执法?《暂行规定》提出,可采取下列措施:进入被调查对象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供有关材料;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从相关信息系统中调取数据,要求被检查对象对疑点数据作出解释和说明;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等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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