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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隐瞒接触史“获刑”的警示意义

2021-06-01 00:00:00来源: 人民网

一次刻意隐瞒,导致88人被隔离。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5月3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报道,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全国共审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案件76起,另有2起涉及妨害公务罪。这说明,类似“刻意隐瞒接触史”的恶意行为并不在少数,理应引起高度警觉,并加强防范。 根据我国《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可以说,此次杨某某因“刻意隐瞒接触史”而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近期,安徽、辽宁、广东等地接连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再次拉响警报,对“刻意隐瞒接触史”的恶意行为必须“严惩重处”。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要对“刻意隐瞒接触史”的恶意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发现一起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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