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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反映执法理念变革

2021-04-06 00:00:00来源: 人民网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施行,对很多纳税人来说,得到了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可感受到执法的温度。这能够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促进纳税人更加了解掌握税法,提高税法遵从度。还要看到,并非任何“首违”都能“不罚”。   一些创业者对税法不够熟悉,无意中容易出现轻微违法行为,会否面临法律严格处罚?自4月1日起,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施行,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反映出税收监管、执法的新理念。   今年初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首违不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此举的用意在于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收执法领域落实这条规定,影响面和意义尤为突出。   税收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为此,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十分重要。正如中办、国办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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