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崔元苑)据国家医保局26日消息,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国家医保局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支付政策的衔接。 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
特殊门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
2020-08-27 00:00:00来源: 人民网
赞
你的鼓励是对作者的最大支持
- 如何预防乳腺癌?专家:早期诊断 早期治疗2020-08-27 00:00:00
- 乌鲁木齐:重点小区核酸检测后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020-08-27 00:00:00
- 8月26日新疆(含兵团)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020-08-27 00:00:00
- 新疆:八部门联合制定减税降费政策 帮扶企业复工复产2020-08-27 00:00:00
-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在院病例全部清零2020-08-27 00:00:00
- 北京门头沟年内完成千名残疾人康复培训2020-08-27 00:00:00
- 一个山区县的中医药“三化”实践2020-08-27 00:00:00
- 乌鲁木齐市对重点小区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此后将调整疫情防控政策2020-08-27 00:00:00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破冰” 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08-27 00:00:00
- 免备案、直接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居民看病更便捷2020-08-2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