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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成年人文身被判退费并赔偿(以案说法)

2022-06-02 00:00:00来源: 人民网

  【案情】13周岁的钱某多次前往龙某经营的美容工作室玩耍,与龙某熟识后,钱某称要文身,龙某遂为钱某进行了大面积文身,并收取文身费用5000元。后来,钱某的母亲送钱某前往某省入学,学校体检时发现了钱某身上的文身。为避免对钱某的求学及就业造成影响,钱某父母要求清洗文身,后双方因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钱某诉至法院,请求美容工作室退还文身费5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钱某年仅13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年龄、智力状况、社会经验等尚不能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且事后其法定代理人未予追认,经营者应当依法返还价款。另一方面,美容工作室在未准确核实钱某年龄身份的情况下,为钱某进行了大面积文身,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令美容工作室返还钱某文身费5000元,并支付钱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   【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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