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李红梅)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12个试点省(区、市)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和门诊结算范围。 《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总结先行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 《通知》明确,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区、市)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同时,具备条件的省可以申请国家试点。10月10日前,其他有条件有意愿的省可向国家医保局报送试点申请。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将统一异地就医转出流程,按照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据了解,跨省门诊费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试点范围
2020-10-05 00:00:00来源: 人民网
赞
你的鼓励是对作者的最大支持
- 北京市门头沟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不松劲 把好市场源头关2020-10-05 00:00:00
- 新一批抗癌药减征增值税2020-10-05 00:00:00
- 国庆出游风光好 出行风险应知道2020-10-05 00:00:00
- 9月至12月生猪出栏预计同比增长17.3%2020-10-05 00:00:00
- 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34804348例2020-10-05 00:00:00
- 抗菌织品你选对了吗?2020-10-05 00:00:00
- 秋天穿裙子 杨采钰会勾人2020-10-04 20:17:10
- 买大号裤子凹Oversize造型 用腰带就可以2020-10-04 20:18:04
- 换季为穿搭发愁 现成的单品都准备好了2020-10-04 20:20:08
- “神颜门面”孙娜恩拍了拍你 一起安排运动裤2020-10-04 20: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