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董童)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于当前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强调了麻精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都应当高度重视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 二是完善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指出医疗机构是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医疗机构要全面加强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以及安全管理。 三是强化麻精药品全流程各环节管理。要求各地加强此类药品开具和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要采取措施,避免患者重复获取麻精药品、减少剩余药液
国家卫健委:关注患者需求 合理使用麻精药品
2020-09-15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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