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用药,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近日,自治区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管理。9月1日起,30种治疗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等临床必需药品可以在门诊报销了。 门诊特殊用药范围为治疗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治疗周期长,适合门诊或药店供应保障,已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尚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或保障不足的药品。目前,自治区医保局已经公布第一批30种门诊特殊用药品种及限制使用范围,之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门诊特殊用药范围适时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行门诊特殊用药待遇资格备案制、责任医师负责制。经诊断确需使用门诊特殊用药治疗的参保患者,须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享受一个年度的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参保患者异地购药,经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备
9月1日起30种治疗重特大疾病必需药品可以在门诊报销了
2020-08-28 00:00:00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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